预约流程
预约入口>>关注【深圳城事攻略】微信公众号,发送消息【入户】获取派出所窗口预约入口
第一步:进入预约入口—选择”普通户政业务“—选择“预约业务”【接收毕业生户籍迁入(不需本市准迁)】或【接收毕业生户籍迁入(需本市准迁)】
温馨提示:
1.省内户籍的应届毕业生需要先选择“毕业生户籍迁入(需本市准迁)”,预约公安局去办理准迁手续,核准材料,大概5个工作日后,才可以再次预约派出所办理最后的入户后续。预约办理最后的入户手续时,需要选择“毕业生户籍迁入(不需本市准迁)”
2.省外户籍的应届毕业生选择“毕业生户籍迁入(不需本市准迁)”
第二步:发阅读迁入须知与预约协议—点击“确定下一步”—选择【本人预约】或【为他人预约】—填写个人信息
第三步:选择预约的公安分局——选择预约时间—确认信息—提交成功
窗口办理所需材料
携所需材料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①迁入配偶家庭户。配偶为深圳户口,且为本市家庭户成员。所需材料:配偶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②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业主本人持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户政中心)开具标准地单,同时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所需材料:拟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地址单、《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
③挂靠亲友家庭户。所需材料:亲友家庭户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到派出所(户政中心)落户时,须户主同时到场,核实户主身份证,签署《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后办理。随迁子女须一同挂靠,
④本人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提供集体户户号或户内一名成员的身份证号码。
⑤配偶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无。
⑥迁入人才专户。在本市缴纳社保的,应入社保缴纳单位所在地派出所人才专户。所需材料:无。在本市未缴纳社保的,可自由选择迁入本市任一派出所人才专户。所需材料:无。
各区办理窗口及金沙集团3354.c.c的联系方式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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