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空余学位申请指引的通知
各位家长: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教〔2022〕77号)、《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龙华教通〔2022〕51号)等文件要求,我区于7月21日公布了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录取名单,根据民办学校目前的招录情况,有部分民办学校有少量学位空余,将于7月26日开展民办学校空余学位的再次招生工作,现将具体指引通知如下:
一、招生受理学校
受理学校及招生学位数将于7月26日在“龙华区民办学校学位网上申请系统”公布。
二、招生受理对象及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我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计算至2022年6月30日)。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我区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4. 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计算至2022年6月30日)。
(三)申请材料准备
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儿童出生证。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儿童出生证、父母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一方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
三、学位申请时间及安排
1.网上申请(小一/初一:7月26日10:00-8月1日18:00)家长根据自身情况在网上申请系统选择相应的民办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证件材料扫描件(小孩、父母三方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深圳市社会保障卡、《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非深户籍提供)。材料上传格式为jpg)。
2.就读条件审核(小一/初一:8月2日-8月19日)
新生就读条件应用“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
新生就读条件后台比对和审核后,由申请学校对各部门审核结果及核定分数进行复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果出现因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按所报学校要求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部门核验,材料复核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申请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修改和复核。
3.公布录取名单(小一/初一:8月20日)
家长到申请就读学校或登陆网上申请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4.新生注册(小一/初一:8月21日-22日)
四、类别及录取原则
根据 《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的学位类型划分和录取原则录取。
五、重要提示
1.7月21日公布已被学校录取的,可申请本次民办学校学位,若申请本次民办学校学位按学位类型及积分能被学校录取,教育局将以本次申请为准,取消7月21日公布已被学校录取的学位。
2.龙华区多年来学位紧缺,本次民办学校招生学位数量有限,将对民办学校空余学位录满为止,报名不一定能录取,未被录取的不再另行协调学位,请家长理性对待并做好其他就学准备。
3.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申请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申请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申请。
4.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
5.小一/初一:8月1日18:00为网上申请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请,逾期未申请的不予补申请。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2年7月22日
龙岗区
关于义务教育招生结果查询及民办学校补录的温馨提示
根据龙岗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时间安排,小一/初一录取结果将分别于7月26日(上午10:00)、27日(上午10:00)公布。届时,家长可使用网上报名的账号登录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鉴于查询人数较多,建议家长错峰查询。
目前,龙岗区部分民办学校尚有一些空余学位,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或积分较低等原因而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可申请民办学校补录,补录对象、时间及方法如下:
一、补录对象及时间
补录对象:已于2022年5月30日至6月6日在龙岗区招生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小一/初一新生
补录时间:7月30日上午9:00至7月31日下午6:00
二、补录方法
通过学位申请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s/)或手机端“深圳龙岗智慧教育”微信公众号“学位申请”栏(“小一报名”或“初一报名”),以网上报名的账号登录招生系统,选择尚有学位的意向民办学校并点击保存,即完成补录。
三、补录规则
民办学校按申请补录的先后顺序予以录取(民办空余学位的具体情况以系统为准)。被民办学校补录录取的学生,家长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的视为放弃学位。家长如有疑问,可联系民办学校咨询。在线下咨询时,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龙岗区教育局
2022年7月26日
坪山区
坪山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一、初一招生第一阶段录取工作已结束,部分公办学校还有空余学位,现面向全区范围进行二次补录。《坪山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一年级二次补录计划表》《坪山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一年级二次补录计划表》可在二次补录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请符合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报!
一、申请条件
二次补录报名仅限2022年已在我区小一、初一招生系统报名申请公办学校,且各项资料最终审核(各职能部门审核)结果通过而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录取办法
录取仍采取“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办法,按照类型、积分排序从高至低录取,直至二次补录名额录满为止。
三、申请方式及相关安排
(一)申请方式
登录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
http://www.szpsq.gov.cn/psjyjjcjyk/,或通过“深圳坪山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公办小一报名”或“公办初一报名”,凭第一次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报二次补录志愿学校(仅限《坪山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一年级二次补录计划表》《坪山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一年级二次补录计划表》中的学校)。
(二)申请时间
7月27日20:00至7月28日20:00
(三)公布二次补录名单
7月29日12:00
四、二次补录学校金沙集团3354.c.c的联系方式
家长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学校(附表)或拨打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招生热线:0755-89353010、0755-28472605。
罗湖区
罗湖区教育局启动2022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统筹招生工作
根据《罗湖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有关安排,我区将于7月18日启动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统筹招生工作,罗湖区民办学校统筹招生系统家长端也将于2022年7月18日9时至2022年8月19日17时开放报名申请,报名时间截止,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申请。建议各位家长错开网络繁忙时段,不要临近截止时间才上网录入报名信息,以免因网络堵塞影响报名。
罗湖区民办学校统筹招生系统家长端操作流程如下:
登录“深圳市罗湖教育应用网”(#)-左上角“公众服务”栏目菜单点击“学位申请”,进入“深圳市罗湖区基础教育科”页面“民办学位申请通道”,点击“民办小一学位网上预申请/民办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按指引进入“罗湖民办小一/初一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申请。
具体申请学位条件请咨询志愿学校,或致电罗湖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22185748。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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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补录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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