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调整如下:
1、学历指标分值上调
学历分值最高可积125分,非全日制大专学历只有60分。
2、社保积分上限提高
申请人在深圳缴纳职工社保,工伤、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个月积0.05分,社保积分上限为45分。
(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少儿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不予计算。)
3、加分项目新增创新创业大赛
4、加大了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以积分方式引进的,申报时列为国家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或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扣200分;
有被强制戒毒或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扣300分。
具体调整如下:
1、学历指标分值上调
学历分值最高可积125分,非全日制大专学历只有60分。
2、社保积分上限提高
申请人在深圳缴纳职工社保,工伤、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个月积0.05分,社保积分上限为45分。
(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少儿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不予计算。)
3、加分项目新增创新创业大赛
4、加大了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以积分方式引进的,申报时列为国家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或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扣200分;
有被强制戒毒或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扣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