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简称保教费)、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含营养餐点)、 校车费、托管费。代收费包括体检费、生活用品费、外出活动费。
公办幼儿园
(一)保教费
根据办园等级收费
省一级幼儿园:1008元/人/月
市一级幼儿园:966元/人/月
区一级幼儿园:924元/人/月
未评级幼儿园:840元/人/月
(二)服务性收费
1.伙食费和校车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补偿合 理成本的原则确定。
2.托管费:每人每次不超过 25 元。
(三)代收费
1.生活用品费和外出活动费:由幼儿园据实收取。
2.体检费:以教育、卫健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为准。
民办幼儿园
(一)保教费
1.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在不高于所在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公布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标准范围内自行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深圳各区最高标准见下表:
2.其他民办幼儿园:
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举办者根据办学成本、办学质量、社会承受能力等情况合理制定。
(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由幼儿园据实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