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在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生为三年级及以上学生,研究生无年级限制;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综合素质较高,未受任何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条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络统一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各实习单位自行组织招聘,确定实习人员名单,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拟聘实习生到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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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4日(周五)9:00至7月7日(周四)18:00。
五、注意事项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名2个岗位,请据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提交报名岗位后,个人信息和报名岗位将不能修改,请务必谨慎选择报名岗位,确认报名信息后再提交。
六、实习要求
(一)实习期限一般为2到6个月,具体实习期限由实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应聘人员需保证有充足的实习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单方面终止实习。
(二)拟聘实习生到岗前需经得学校(学院)同意,并提供学校(学院)同意盖章的《在校大学生实习申请备案表》,实习单位与拟聘实习生、学校(学院)签署《南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大学生实习协议书》。
(三)拟聘实习生在签订《南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大学生实习协议书》前须提供半年内入职体检报告,并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额不低于20万元),保险期限不得短于实习期限,具体费用由实习生本人负责。
(四)严禁实习生将实习单位的内部资料向外泄露。因实习生本人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事故的,由实习单位和实习生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五)实习生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南山区和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工作安排。实习生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实习单位管理规定的,实习单位可依法、依协议终止其在本单位的实习,并报区人力资源局备案。
(六)实习单位有违反《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2019年6月27日颁布)、《南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大学生实习协议书》相关规定的,实习生可依条例、协议向实习单位和学校(学院)报告后终止实习,并向区人力资源局报告。
七、实习待遇
(一)实习生在实习期间领取的实习补贴标准为每月2000元,按月发放,实习天数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工作天数发放。
(二)工作用餐由实习单位解决,住宿和交通由实习生个人自行解决。
(三)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对实习生出具书面实习鉴定书,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给予实习评价,实习生实习鉴定为优秀的,在南山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党建组织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兵员征集中可优先录用。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接听。因应聘人员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接听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各实习单位自行组织招聘时,被通知的应聘人员需向实习单位提供打印手写签名的承诺书()。
(四)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五)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必要时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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