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位
本次重点选调综合行政、综治信访、基层党建三类职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南山区2021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深圳市内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正科级、副科级及相当层次职级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10日以后出生);一级科员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5.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脱离保密期,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单位内部管理规定;
6.跨职类报名的,须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
7.符合选调职位规定的相关条件;
8.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5.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26日下午18:00,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将以下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资料整理为一个压缩包文件(压缩包命名方式:南山区公务员选调 职位代码 姓名),选调单位邮箱地址及金沙集团3354.c.c的联系方式见附件1。
(1)深圳市南山区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扫描件;
(5)现任职务(职级)任职文件扫描件;
(6)参加公务员选调承诺书扫描件;
(7)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例如: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公开发表的文章、报考岗位所涉及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
(二)资格初审(3月下旬)
选调单位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一般按照不低于选调人数1:10的比例择优确定参照笔试人选名单,并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没有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4月上旬)
笔试内容重点围绕政策理论水平、解决实际问题和文字综合能力等方面,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人才测评及面谈(4月中旬)
笔试结束后,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人才测评及面谈环节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察对象(4月下旬)
面试结束后,选调单位综合笔试、面谈及人才测试情况,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5月上旬)
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并请选调对象所在单位出具对被考察人的现实表现鉴定等材料。
(七)确定选调人选(5月中旬)
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若符合职位要求的人选不足,可视情况减少选调人数或取消选调职位。
(八)办理调动(5月下旬)
确定为选调人选的,由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征求选调人选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调动及任职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相关资格条件均截至2021年3月10日。
(二)选调进入深圳市南山区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公告内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四)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予以通报,取消选调资格,并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