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聘5名特聘专干和招聘2名一般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
(二)不得报考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至8月4日18:00.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扫描件;
(2)《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专干信息表》,提供可编辑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提供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扫描件);
(5)学历验证证明;
(6)计划生育承诺书扫描件(提供扫描件);
(7)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提供扫描件);
(8)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提供扫描件);
(9)岗位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资料(电子档和扫描件),按上述清单编号排序一并打包压缩,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我单位办公室政务邮箱jwjwbgs@szgm.gov.cn,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姓名 报名岗位编号 手机号码”。报名时间截止后均不再受理投递的报名资料。
特聘专干岗位待遇从优,可电话咨询。
报名联系人:覃小姐,联系电话:0755-8821276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4.注意事项:(1)报考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2)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报考招聘职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4)以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须于本公告发布前一天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审核阶段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报考说明:(1)特聘专干岗位。本次采取选聘方式进行,将由我单位遴选委员会结合报名人员材料与特聘专干岗位匹配度等情况,择优确定参与考核人员名单。报名结束后30日内,我单位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一般专干岗位。通过一般专干岗位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我单位将于报名结束后30日内,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审核不通过的,不予通知。(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已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招考报名。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绿码及14天内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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