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标准(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军民融合企业;
2、军民融合服务机构。
一、“军民融合类企业”
申报条件(须同时具备)
(1)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南山区;
(2)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或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在有效期内;
(3)上年度在南山区纳税达 100 万元及以上;
(4)人才规模达 20 人及以上(以通告日期社保登记为准,下同)。
评分细则
(1)根据税收贡献、经济贡献、人才规模三项指标,按权重比例计算出分值:税收贡献×40% 经济贡献×40% 人才规模×20%。
(2)税收贡献,以上一年度(2020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税款缴纳时间为准,不考虑税款的所属期,不计算已退税款,含代扣代缴税费。
(3)经济贡献计算:经济贡献 = 在库基本分 排名加分 增速加分。(说明:①排名、增速均以上年度“定报”数据为准,不在库企业,无“经济贡献” 分值;②行业分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系统中确定的行业代码为准;③行业排名的依据:根据各行业的关键指标进行排名)。
(4)人才规模统计,人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纳入统计:①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持有二级技师及以上证书。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不能重复计算;②与申报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且在本单位正常缴纳社保及个人所得税。
具体细则如下:
序号 | 指标名称 | 评分说明 | 得分 |
1 | 税收贡献 | 在南山区纳税额达 100 万元,得 60 分;每增加 1 万元加 1 分。 | a |
2 | 经济贡献 | ①在库基本分计算: 南山区在库企业,且年度经营数据达到国家规定限额标准,配合 做好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得基本分 50 分; ②排名加分计算: 根据企业在本行业的年度排名,行业排名前 10%的企业加 50 分, 行业排名前 20%的企业(不含前 10%,后同)加 40 分,行业排名 前 30%的企业加 30 分,行业排名前 40%的企业加 20 分,行业排 名 40%之后的企业加 10 分,在库但无报送数据的,不排名,无 加分。 ③增速加分计算: 行业排名前 10%的企业:增速达 15%及以上的,加 50 分,增速为 10%(含)~15%的,加 45 分,增速为 5%(含)~10%的,加 40 分,增速不足 5%的,加 30 分; 行业排名前 20%的企业:增速达 25%及以上的,加 45 分,增速为 15%(含)~25%的,加 40 分,增速为 5%(含)~15%的,加 35 分,增速不足 5%的,加 30 分; 行业排名前 30%的企业:增速达 35%及以上的,加 40 分,增速为 20%(含)~35%的,加 35 分,增速为 10%(含)~20%的,加 30 分,增速不足 10%的,加 25 分; 行业排名前 40%的企业:增速达 45%及以上的,加 35 分,增速为 30%(含)~45%的,加 30 分,增速为 15%(含)~30%的,加 25 分,增速不足 15%的,加 20 分; 行业排名 40%之后的企业:增速达 60%及以上的,加 30 分,增速 为 30%(含)~60%的,加 20 分,增速不足 30%的,加 10 分; 上年“年度入库企业”,按在库企业基础分及增速排名最低一档 计算,即经济贡献为基础分 50+增速加分 10 分。 | b |
3 | 人才规模 | 人才规模达 20 人,得 60 分;每增加 1 人加 0.2 分,满分 100 分。 | c |
总评分 | 计算方法:a×40%+b×40%+c×20% (总分相等的企业按上年度纳税金额高低排序) |
申报材料
1.南山区人才住房定向配租补租申报表。
2.①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年度的纳税证明(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4.企业信用信息资料(首选深圳信用网完整版信用报告)。
5.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证书”、“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证书”两个证书之一(自 2017 年起,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合并审查认证),并且在有效期内。(通过区科创局指定的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审核,无需上传)
6.定向配租补租人才明细表。(在“安居信息系统”中下载模板填写,上传电子版、盖章扫描件)
注:材料1、2、3、4需盖章后扫描上传
配额上限
序号 | 档次 | 纳税、经济贡献及人才规模 | 补租配额上限 | 配租配额上限 |
1 | 第一档 | 上一年度纳税达 1 亿元以上或经济贡献至少 行业排名前 10%,且人才规模达 600 人。 | 200 套 | 30 套 |
2 | 第二档 | 上一年度纳税达 5000 万元以上或经济贡献 至少行业排名前 20%,且人才规模达 400 人。 | 150 套 | 20 套 |
3 | 第三档 | 上一年度纳税达 2500 万以上或经济贡献至 少行业排名前 30%,且人才规模达 200 人。 | 100 套 | 15 套 |
4 | 第四档 | 上一年度纳税达 800 万元以上或经济贡献至 少行业排名前 40%,且人才规模达 100 人。 | 75 套 | 10 套 |
5 | 第五档 | 上一年度纳税达 400 万元以上或经济贡献至 少行业排名 40%之后,且人才规模达 30 人 | 60 套 | 6 套 |
6 | 第六档 | 上一年度纳税 100 万元以上或经济贡献在库 但无排名,且人才规模达 20 人。 | 40 套 | 4 套 |
二、“军民融合服务机构”
申报条件(须同时具备)
(1)在南山注册的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
(2)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评分细则
(1)根据税收贡献、人才规模(以通告日期社保登记为准,下同)两项指标,分别按百分制计算出分数,再按权重比例计算出分值:税收贡献×35% 人才规模×65%;
(2)税收贡献,上一年度(2020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税款缴纳时间为准,不考虑税款的所属期,不计算已退税款,含代扣代缴税费。
(3)人才规模统计,人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纳入统计:①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持有二级技师及以上证书。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不能重复计算;②与申报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且在本单位正常缴纳社保及个人所得税。
具体细则如下:
序号 | 指标名称 | 评分说明 | 得分 |
1 | 税收贡献 | 上年度纳税 50 万元(含)以下的,得 50 分;每增加 1 万元 加 1 分,满分为 100 分。 | a |
2 | 人才规模 | 人才规模达 30 人(含)以上,得 100 分;10 人(含)至 30 人的,得 80 分;10 人以下的,得 50 分。 | b |
总评分 | 计算方法:a×35%+b×65% |
申报材料
1.南山区人才住房定向配租补租申报表。
2.①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年度的纳税证明(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4.企业信用信息资料(首选深圳信用网完整版信用报告)。
5.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通过区科创局指定的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审核,无需上传)
6.定向配租补租人才明细表。(在“安居信息系统”中下载模板填写,上传电子版、盖章扫描件)
注:材料1、2、3、4需盖章后扫描上传
配额上限
补租配额统一上限 40 套,配租配额统一上限 3 套。